一個吵了一百多年的問題
儒家算不算宗教?
這事在中文世界吵了一百多年。1912 年,陳煥章等人在上海辦起"孔教會",康有為是精神領袖;1913 年和 1916 年,他們兩次請願,要把孔教定成中華民國的"國教",都沒成。反對的人說,儒家是哲學、是倫理、是教化,不是宗教;孔子"不語怪力亂神","敬鬼神而遠之"。

陳煥章(1881–1933),廣東高要人,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,孔教會的發起人。他寫過一本《孔門理財學》,後來又在香港辦孔教學院。 圖源:Wikimedia Commons,公有領域
在中國,這個問題到今天也沒有定論。可在印度尼西亞,它有一個很具體的答案:孔教(Khonghucu)是政府承認的六大宗教之一,信徒可以把它填在身份證的宗教欄裡。
印尼為什麼要"承認"宗教
要明白這件事,先得知道印尼的一個特點:它的立國意識形態"潘查希拉"(建國五項原則),第一條是"信仰唯一至高的神"。在印尼,每個公民都被期待屬於某個被承認的宗教。
1965 年,蘇加諾政府的一道總統法令,列出了印尼人信的六種宗教:伊斯蘭教、新教、天主教、印度教、佛教,還有孔教。
這對印尼華人意義很大。很多華人祭祖、拜神、過節,本來是儒、釋、道和民間信仰混在一起的一套過法,很難整整齊齊地塞進某個"制度性宗教"。"孔教"給了他們一個在行政上能登記的身份。
被拿走,又被還回來
好景不長。
1965 年 9 月 30 日那場未遂政變以後,印尼陷入大清洗,蘇哈托掌了權。華人被懷疑同情共產黨、親中國,成了出氣的物件。之後三十多年的"新秩序"裡,華文學校被關,華文報紙被停,很多華人被要求改用印尼名字。
1967 年,蘇哈托發了第 14 號總統指示,限制華人公開搞宗教、信仰和傳統習俗活動。
孔教的處境一路往下走。1967 年的指示限的是公開活動;到了 1970 年代後期,孔教被降成了"信仰派別",不再算官方承認的宗教:宗教部不再設相關部門,學校不再教,信徒沒法在身份證上登記成孔教徒。(降格的年份有 1977、1978 兩說;1978 年 11 月 18 日內政部的通告是我能查到文號的一份,我讀到的是學術論文的轉述,原件沒讀到。)很多華人只好登記成佛教徒或基督徒。
一個老太太一輩子在家裡供祖先牌位,身份證上寫的卻是"佛教"。這三十年,很多家庭就是這麼過來的。
1998 年蘇哈托下臺。2000 年,瓦希德總統下令撤銷 1967 年的限制,華人可以公開過農曆新年,孔教也恢復了官方宗教的地位。2006 年,內政部和宗教部各發了一份檔案,孔教徒的婚姻也能在民政部門正式登記了。(宗教部 2006 年的函編號寫作 MA/12/2006,內政部 2006 年 2 月 24 日的函編號寫作 470/336/SJ;原文我沒讀到,編號各處寫法不一。)

瓦希德(1940–2009),印尼第四任總統,人稱"古斯·杜爾"。他當過印尼最大的伊斯蘭組織"伊斯蘭教士聯合會"的主席,後來被很多印尼華人稱作"華人之父"。 圖源:Wikimedia Commons,印尼政府,公有領域
推動承認孔教的,是一位穆斯林宗教領袖。
儒家在印尼變成了什麼樣
在印尼的環境裡,儒家被捏得更像一個"宗教":有禮拜的地方(廟),有神職人員,有經典(四書五經),有宗教節日,有婚禮和葬禮的儀式。

雅加達"美麗印尼縮影公園"裡的孔廟。這個公園裡,每個官方承認的宗教都有一座自己的禮拜建築,孔教的這一座是後來補建的。 圖源:Wikimedia Commons,Gunawan Kartapranata 攝,CC BY-SA 3.0
這其實挺有意思:為了在一個要求公民屬於某個宗教的國家裡活下去,儒家被逼著長成了"宗教"的樣子。說白了,"儒家是不是宗教"在印尼不全是個哲學問題,是制度逼出來的答案。

唐格朗的文德廟(Boen Tek Bio),當地最老的華人廟宇,拜的是觀音,也供著各路神明。在印尼,儒、釋、道常常就住在同一座廟裡。 圖源:Wikimedia Commons,Swarabakti 攝,CC BY-SA 4.0
回到那個老問題
社會學家楊慶堃 1961 年在《中國社會中的宗教》裡提過一個很有影響的區分:
- 制度性宗教:有獨立的教義、組織、神職人員,比如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;
- 彌散性宗教:信仰和儀式散在家族、社群、國家的日常生活裡,沒有獨立的組織,比如祭祖、社神、城隍、國家祭天。
照這個框子,傳統儒家更像彌散性宗教的"骨架":它給了祭祖、禮儀、天命觀,但沒有一個獨立於家族和國家之外的"教會"。
所以,"儒家算不算宗教"可能問錯了。更好的問法是:它是哪一種宗教性?它的宗教性寄存在哪兒?
在中國,它寄存在家族和國家裡;在印尼,它被逼著長出了自己的組織。
反過來看
也有人認為,把儒家"宗教化"本身就是扭曲:它把一套倫理和過日子的方式,塞進了西方"宗教"概念的模子裡。印尼的孔教,是真正的儒家,還是一種為了適應制度長出來的新東西?
接受登記,不接受定義
印尼這個例子,我看了很多遍,看到最後,心裡是兩種滋味。
一種是慶幸:它證明了儒家可以長出廟、經、節日、婚喪的儀式,可以當一個真正的宗教活下去。另一種是後怕:它是被國家逼出來的,國家給了,國家也收回去過,一收就是三十年。
所以我的態度是:宗教可以接受國家的登記,但不接受國家的定義。它是穿越國家、民族和時空的東西,不該由哪一個政府來認定它是什麼、算不算。印尼的孔教,前一半做到了,後一半還得自己掙。
一個國家要求每個人必須有宗教,和要求每個人最好別有宗教,哪一種會把宗教塑造得更奇怪?
參考資料
- 印尼 1965 年總統法令列出六種宗教;1967 年第 14 號總統指示:通行史實
- 1970 年代後期孔教被降格:加札馬達大學宗教與跨文化研究中心(CRCS-UGM)的文章記為 1977 年降為"信仰派別"(The Struggle for State Recognition of Confucian Believers in Indonesia,2019-04-08);廖建裕(Leo Suryadinata)記為"1977 年以前承認,1978 年取消"(Fulcrum,2024-04-03);1978 年內政部長通告規定身份證宗教欄只有五種官方宗教,2002 年撤銷(Hukumonline,2002-10-11;通告編號各處寫法不一)🟡
- 2000 年 1 月 17 日瓦希德總統第 6 號總統決定,撤銷 1967 年第 14 號總統指示,華人的宗教、信仰和習俗活動不再需要特別許可(印尼維基文庫原文)🟢;決定原文沒有點"孔教"的名,"孔教從此恢復官方宗教地位"是學者的說法(同上 CRCS-UGM、廖建裕)🟡
- 2006 年內政部與宗教部分別發文,孔教婚姻、孔教的宗教教育分別得到承認,孔教徒可以在民政部門登記婚姻:同上 CRCS-UGM 文章 🟡
- C. K. Yang(楊慶堃), 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, UC Press, 1961
- 1912 年孔教會成立、1913 年與 1916 年國教請願、1965 年九三〇事件:通行史實
- 配圖出處見各圖圖說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