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裡說的第三種答案,是一個真正有人信的宗教。天國篇裡,洪秀全從外國的書裡去找;這一組裡,有人回過頭,想把自家的孔子做成一個教。

這是我最在意的一組,因為他們想做的事,和我想做的最像。

《不祀孔則違法,祀孔則叛教》講這場嘗試的正面。1912 年孔子誕辰那天,陳煥章在上海辦起孔教會,到場的據說只有五六十人,行的是三跪九叩。第二年,他們把請願書送進國會,要把孔教寫進憲法當國教。天壇憲草只留下一句"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"。1916 年康有為又上書,陳獨秀回了他那句:"不祀孔則違法,祀孔則叛教,無一是處。"一直吵到 1923 年,憲法第十二條寫的是"中華民國人民有尊崇孔子及信仰宗教之自由"。孔子進了憲法,孔教沒當成國教,尊孔反倒成了一種可以不選的自由。

《"天下興亡,匹夫有責"不是顧炎武說的》看起來跑了題,其實是同一件事的背面。顧炎武原話把"國"和"天下"分得很清楚:保國是君臣的事,保天下才是匹夫的事。這段話在《四庫全書》裡被刪了。八個字的說法,目前能核到最早的是 1897 年梁啟超勸人辦女學堂的一篇文章;到了 1915 年,袁世凱拿它接受帝制,"天下"被換成了"國","國"又換成了他自己的皇位。

為什麼這兩篇放一起?因為它們問的是同一個問題:依歸能不能交給國家來認定。孔教會走的路,是先要國家給名分、給條文,再回頭去找信眾;那八個字走的路,是把"天下"一點一點並進"國"裡。兩條路,最後都把一個本來比國家大的東西,交到了國家手裡。

我對孔教會的人是有敬意的。陳煥章、康有為,不管後來怎麼被人記,他們是真心想讓孔子活下去的人。1917 年張勳復辟,康有為在"新朝"裡當了官,復辟一敗,孔教會也跟著背上了"復辟"的名聲。一個想讓孔子活下去的人,最後被人記成了復辟的幫手,想想也真是難堪。

他們敗在哪裡,那篇裡我說了三處:靠國家,綁帝制,連自己設想的"教會"都沒做出來,沒有每週的聚會,沒有名冊,沒有一代一代傳下去的日常。所以孔教會失敗,只能說明這一版走不通,說明不了儒家不可能變成宗教。

這一組給我的教訓很具體。我想要的那個東西,不進法律,不當國教,也不要求誰"必須"信。國家要登記,就登記;什麼算宗教,不由它來定義。